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位老师: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2]13号),为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及教育教学能力,推动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建立终身学习制度,特组织2022年暑期教师线上研修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1. 全体教师均可在线学习。

    2. 新入职教师要求全员参与本次培训。

    3. 拟参加2022年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大赛、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及申请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需完成本次暑期研修并获得电子学习证书,学习证书将作为参加校赛以及课程评选的必要条件。

    二、研修方式

    本次研修内容由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提供,该平台设立了“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设计了“高等教育”板块,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8个主题内容供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s://smartedu.cn/special/TeacherTraining,实名注册后即可学习。

    三、时间要求

    本次暑期研修内容已于720日开放,学习截止时间为2022831日。

    四、其他事项

    1.    完成本次专题研修可获得10学时及电子学习证书。其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必修课,全部学完认定1学时。“师德典型引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家校协同育人”“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影视中的‘国之大者’”,每门课程应至少完成1学时(在该门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 累计不少于4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应至少完成3学时(在相应课程内完成若干内容、累计不少于135分钟的学习后可获得)。学时累积到达上限后,可继续学习,平台将持续记录学习时长。

    2.    新入职教师如完成本次暑期研修并获得电子学习证书,则计入本人培训学时,“本科课堂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证书”培训部分认定为合格。

    3.    831日后,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如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高等教育咨询电话:010-6922854318611285782,王老师。技术客服:010-8129979318511186379,李老师。

    校内联系人:张志清 (13627142310) 董毅(13554331331)


    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定稿.docx

     

                                                                   本科生院

                                                                 2022728